海通国际:黄金税收新政提升整体税负 品牌提价向终端传导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于2025年11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新政实施后,黄金投资性与非投资性用途的税务处理出现显著分化 [2] 行业价格动态 - 2025年11月3日各大黄金珠宝品牌商普遍上调售价约5%–6%,以部分转嫁新增税负 [1] - 此后随着国际金价回落,品牌方又相继下调价格 [1] - 在政策与市场双重作用下,国内黄金珠宝价格将呈现动态调整态势 [1] 税收政策具体变化 - 投资性用途方面,旧政允许金交所会员单位向下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全额进项抵扣,新政则仅能开具普通发票,进项抵扣为零 [2] - 非投资性用途方面,旧政允许开具专票并全额抵扣,新政改为按普通发票金额×6%的固定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比例显著下降 [2] - 实物黄金在原材料交易阶段的税负显著上行,并沿产业链传导至整体成本 [2] 对企业税负及盈利的影响 - 品牌阶段性提价有助于对冲政策影响、稳定盈利,但同时可能因消费者购买金饰价格提升而导致终端需求受限 [2] - 由于向加盟商销售投资金时仅能开普通发票,加盟占比较高的企业相对压力更大 [2] - 测算显示,某公司采购100万元、销售不含税150万元、原税率13%,非投资性用途下单笔应纳税额由旧政的8万元上升至13.5万元,投资性用途下上升至19.5万元,投资金税负抬升幅度更大 [2] 产业链传导效应 - 下游企业在投资性用途下仅能收到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票进项抵扣,其有效税负同步上升,利润空间被压缩并向终端价格传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