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涉信披违规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处罚原因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确认一笔价值1亿元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1]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 涉事金融交易详情 -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为1亿元[1] - 该衍生品在2024年第一季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591.59万元[1] - 因未在财报中确认上述损益,导致净利润虚增1352.85万元[1] 法律诉讼进展 - 针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部分投资者索赔已获上海金融法院一审胜诉判决[1] - 该判决为后续投资者维权提供了司法实践支持[1]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索赔实施日为2024年4月20日,揭露日为2024年8月16日[2] - 凡于该期间买入上海新阳股票,并在2024年8月16日收盘后仍持有或此后卖出而遭受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诉讼索赔[2] - 索赔范围包括在此期间买入并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3] 索赔所需材料 - 买卖上海新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并包含自第一笔买入之日起至打印之日止的所有交易记录[3] - 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 -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