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张嘴?赔32万元!远度科技举报对手“伪造公章”等被打脸 “工业无人机第一股”纵横股份反击成功!
诉讼事件背景与结果 - 纵横股份(SH688070,股价51.65元,市值45.24亿元)与远度科技之间的商业诋毁诉讼历经一审、二审后于近日宣判,远度科技被判构成商业诋毁 [2] - 远度科技于2024年5月通过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采访,发布指责纵横股份子公司大鹏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的声明,随后纵横股份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远度科技 [2][6][10]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远度科技的起诉,远度科技需在其官网、官微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纵横股份及大鹏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2万元 [2][14]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认定远度科技的核心证据存疑,其提供的用于证明大鹏公司伪造公章的QQ账号(1424348408)截图缺乏原始载体,且该账号已于2019年7月26日注销,无法查询,真实性无法确认 [11] - 远度科技的声明误导公众认为纵横股份与喀什地区当地政府存在不正当关系,法院指出喀什地区行政机关撤销对大鹏公司行政处罚与纵横股份在当地投资两事件之间并无证据证明有关联性 [12] - 法院判决远度科技关于大鹏公司违规参加招投标、逃避行政处罚的表述与事实不符,且超出正常评论限度,具有诋毁性 [12] 公司影响与后续 - 纵横股份公告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4] - 远度科技于11月7日17时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履行法院判决以消除影响,并在声明后附上了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判决书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