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概况 - 2025年初至11月5日,共有15家A股公司曾披露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1][2] - 涉及的上市公司包括*ST元成、*ST高鸿、*ST广道等 [2] - ST元成案例显示,其股票收盘总市值连续17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为2.18亿元,预计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2] 投资者保护面临的困境 - 投资者保护面临退市公司赔付能力欠缺、退市程序与赔偿程序衔接不畅、投资者维权能力不足及救济渠道狭窄等问题 [1][3] - 上市公司退市导致资产价值贬损,使投资者的资产信用基础面临严重危机 [3] - 投资者维权存在障碍,包括维权意愿和能力不足,以及退市公司缺乏赔付能力 [3] 监管政策与先行赔付制度 - 证监会于10月27日施行的《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引导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措施 [1][6] - 引导“双控人”先行赔付有助于大幅提升投资者获赔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并节约监管和司法资源 [6][7] - 海联讯案为例,4名控股股东主动出资设立补偿基金,仅用2个月时间便完成了95.7%的适格投资者补偿工作 [6] 先行赔付的实践案例与模式 - 国内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共有5起案例,包括万福生科案、海联讯案、欣泰电气案、紫晶存储案以及最新的五矿证券案例 [8] - 五矿证券作为ST广道的保荐机构,拟牵头设立规模约为2.2亿元的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其母公司五矿资本已计提相关预计负债2.10亿元 [8] - 海联讯案是由控股股东出资设立补偿专项基金,证明了该模式在操作上具有可行性 [8] 提升责任主体积极性的机制 - 需建立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使责任主体从“沉默逃避”转向“主动担责” [1][9] - 强化制度约束,将赔付责任履行情况与资本市场诚信档案、融资资格、行政许可等深度挂钩 [9] - 探索正向激励,将主动、足额赔付作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从宽从轻的重要考量因素,并给予市场声誉激励 [9][10]
证监会鼓励“双控人”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