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基金投资基本概述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参与设立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 [2]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0万元,其全资子公司东湖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5,000万元 [2] - 合作方包括咸宁资本和咸宁产业 [2] 合伙协议核心条款 - 合伙协议于2025年11月6日正式签署,基金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或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 [3] - 基金经营期限为1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3] - 协议包含返投约定,要求投资于咸宁市相关园区及东湖高新集团园区的企业比例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的30% [3] - 基金投资存在业务禁止,包括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房地产等业务 [4] 收益分配与退出机制 - 可分配资金遵循"先回本后分利"原则,首先100%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 [6] - 在返还实缴出资后,剩余资金需优先满足全体合伙人单利年化6%的门槛收益要求 [6] - 超额收益部分,20%分配给管理人,剩余80%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6] - 基金解散事由包括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等 [7] 投资进展与后续安排 - 截至公告披露日,参与基金募集的各投资人尚未支付投资款项,具体实缴金额和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7] -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