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触发赎回条款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06元/股),从而触发了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 [3] - 赎回条款的触发条件为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5.43元/股的130% [3] 董事会决议与赎回安排 -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 [2][4] - 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2][4] - 赎回目的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以保障长期稳健发展 [4] 投资者操作选项 - 投资者持有的旗滨转债可选择在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43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2][5] - 若未在规定时限内转股或卖出,债券将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为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2][5] - 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债券,建议提前解除以免无法转股或卖出而被强制赎回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