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3] - 李名才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 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3]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李名才持有公司A股股票377,580股 [3] 新任高管任命 - 公司董事会聘任米梦冬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3] - 米梦冬为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公司新闻发言人 1981年出生 持有公司A股股票103,360股 [3][4] - 米梦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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