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9月19日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不派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自行发放对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孙怀庆、王晓蒲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