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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新材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

事件概述 - 公司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1] - 公司同意前述申请事项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1]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决定书【(2025)京01破申1445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1] 预重整程序说明 - 启动预重整旨在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以提高重整成功率[1] - 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会最终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1] 潜在后续影响 - 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履行法定义务[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果法院后续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