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拟收购标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 - 告知书认定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关联交易重大遗漏及标的股权权属披露不实等问题[4][7][9] - 监管机构拟对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及合计罚款人民币3,180万元的行政处罚[10] 收购事项时间线 -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筹划购买资产事项并停牌,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交易预案[2] - 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交易报告书草案,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17名交易对方购买中科视界100%股权[2] - 2025年6月20日,公司公告终止此次交易事项[2] 涉嫌违法事实: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 中科视界虚增2024年营业收入25,187,358.84元,占其2024年营业收入11.36%,占富煌钢构2024年营业收入0.64%[4][5] - 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8,980,264.14元,占中科视界2024年利润总额62.82%,占富煌钢构2024年利润总额13.99%[5] - 虚增收入涉及5笔合同,其收入确认时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相关业务应在2023年或2025年确认收入[4][5] 涉嫌违法事实:关联交易重大遗漏 - 《报告书(草案)》未披露中科视界与6家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2023年及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298,427.05元及7,047,710.77元[7] - 中科视界对该6家经销商能施加重大影响,主导其业务并安排合同盖章、银行转账及开票等活动,构成关联方[7] 涉嫌违法事实:标的股权权属披露不实 - 《报告书(草案)》披露总经理苗小冬持有中科视界2%股份,但未披露其中存在股权代持情况[9] - 苗小冬实际持有20.7321万股,其余89万股系代中科视界部分业务骨干及相关人员持有[9] 拟处罚决定 - 对中科视界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富煌钢构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10] - 对富煌钢构时任董事长杨俊斌处以380万元罚款;对中科视界时任董事长周伊凡、总经理苗小冬分别处以350万元罚款[10] - 对富煌钢构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窦明、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李汉兵、中科视界时任副总经理雷秀军、时任财务总监王鑫春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10]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