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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股权激励解锁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 - 董事严庞科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中回避 [2]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3]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详情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54% [2][7][12] -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19日,上市日为2024年10月11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30% [10] -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仅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预留授予价格由14.10元/股调整为13.955元/股 [13][14]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流程 -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草案及管理办法 [7] - 2024年9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8] -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完成授予登记,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9] 相关机构审核意见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公司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16]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