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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交易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全部出席,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2][3][5][6][8] - 第一项议案为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60%股权 [3][12] - 第二项议案为审议通过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结果 [6][7] 股权交易核心要素 - 转让标的为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60%股权,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754.05万元,据此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开挂牌底价为2,252.43万元 [3][12][13] -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煤炭贸易业务,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2.35万元,增值率0.06% [17][20] - 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2][13] 交易标的财务与经营情况 - 标的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5.48亿元,占天津港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21.11%;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30.84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0.02% [2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8,653.5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751.70万元 [20][21] -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相应减少 [22]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与战略目的 - 此次股权转让旨在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港口装卸物流主业,提升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3][12][23] - 公司预期通过此次交易规避煤炭贸易行业因能源转型带来的投资风险,同时回收资金用于设备设施升级 [23] - 交易预计将改善公司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结构,并带动公司毛利率提升约7.57个百分点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