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召开 [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黄幼仙女士主持,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其中2人出席本次会议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6] -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获得通过 [5] 法律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姚毅、吴焕焕见证 [7]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