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王芳立计划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8,066,56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1][2][3]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减持主体为公司董事王芳立 其持有公司股份49,561,02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80% [2] -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且已于2023年9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3] -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4]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减持计划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 [3]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33,284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3] -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66,56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3] 股东历史承诺与合规性 - 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作出的承诺一致 [6] - 股东承诺包括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以及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条款 [6][7][8] - 本次减持不属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