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64.00万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83.84万元 [2]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94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成都视朗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 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410.1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 - 成都视朗瑞已开立“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 [4]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概况 - 协议四方为: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成都视朗瑞光电有限公司(甲方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乙方)、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丙方) [5]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4] 专项账户具体信息 - 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041060000305896,截至2025年10月30日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6] - 该专户仅用于“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 - 监管账户不可通兑、不可取现、不可透支,可开通专业版网银进行划款指令审核 [8] 资金使用监督机制 - 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7]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8]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8]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