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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8,571,42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2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076.74万元 [2] - 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到位,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0号) [2] 监管协议签订与账户开立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2]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飞测思凯浦(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规范资金存放和使用 [3] - 协议签署方包括公司(甲方)、合作银行(乙方)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4][8]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仅限用于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测试中心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4]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有权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 - 银行需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6]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四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全资子公司飞测思凯浦(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资金用于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及产业化项目 [8] - 保荐机构对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9]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11] - 子公司大额资金支取(条件同三方协议)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