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授权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13] 委托理财计划详情 -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10] - 理财资金将用于认购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2][12] - 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该额度及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 [2][10][12] 理财目的与资金来源 - 投资目的在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 [9] -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11] - 该计划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实施 [2][9] 投资管理与影响 -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 [16]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16] - 该理财计划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