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跳转广告的“是非账”并不难算
行业现象与用户反应 - 互联网用户对频繁、强制的跳转广告普遍反感,此类广告影响用户体验,甚至在导航等场景下可能威胁用户安全 [1] - 跳转广告问题涉及广泛,不止淘宝,各类APP如音乐、动漫等均被频繁点名,用户从外部APP“摇一摇”跳转至淘宝的行为多源于第三方媒体投放的开屏广告 [1][2] - 尽管监管部门曾出手整治“摇一摇”广告,但随后又出现“滑一滑”、“跳一跳”、“碰一碰”等新形式,不断试探用户底线 [2] 广告投放机制与责任划分 - 跳转广告涉及广告主(如淘宝)和承接展示的APP两个主体,广告主购买曝光服务,而广告的具体展示方式(如弹出或跳转)通常由APP或其代理公司决定 [2] - 跳转广告的技术参数完全由媒体侧独立设置,广告主既未参与技术方案制定,也无法干预系统运作 [2] - 头部企事业单位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规模巨大,今年前三季度达到712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5%,占广告总收入八成以上,用户的“误触”能带来直接收入 [3] 潜在影响与解决方向 - 引发用户反感的广告非但达不到转化效果,反而会伤害品牌形象,用户的好感与品牌声誉是比短期点击数据更宝贵的长期资产 [3] - 解决跳转广告问题需监管部门持续施压、细化规范、强化执法,同时广告主应主动负起责任,在投放时事先约定避免使用惹人烦的方式 [3] - 广告主作为出资方说话更有分量,可从源头上减少对用户的干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