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 -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 该事项公告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告编号为2025-081 [1]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10日 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1][2] - 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 此次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