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购: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书》

核心交易安排 - 公司子公司荷兰控股公司应付沈阳家安有福金额31,282.85万元及利息,而沈阳家安有福应付公司及子公司合计金额约59,057.47万元 [1] - 公司子公司荷兰控股公司应付长沙客优仕金额24,965.23万元及利息,而长沙客优仕应付公司及子公司合计金额约44,432.45万元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各方债权债务尚未履行,且曾签订多方协议就部分债权债务转移安排予以明确 [1] 债务重组方案 - 公司与相关方分别达成债权债务重组并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书》 [2] - 重组方案生效后,特定多方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转移安排终止执行 [2] - 相关的权利由公司子公司苏宁国际依照其与荷兰控股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独立享有 [2] - 相关的支付义务仍应由荷兰控股公司依照借款合同约定独立承担 [2] - 苏宁易购不再享有前述协议项下的任何债权,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也无需承担前述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义务 [2] - 扣除前述债权债务重组后的剩余债务金额,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应继续向公司和/或公司子公司履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