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4亿元 [1] -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2.13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27亿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3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账户变更与协议签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自贸区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2] -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 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51902065710007,截至2025年11月10日,专户余额为70,578.58万元 [5]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该专户仅用于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杨俊、雷康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须予以配合 [6] - 银行须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7]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须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7]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