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4,313.57万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12,17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140.8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2]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 [2] 新增专项账户背景 -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 - 新增账户旨在进一步降低资金支出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 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 2025年11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三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 协议签署方包括兴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佛山分行 [3][10][14] -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专项账户开立详情 - 在兴业银行开设账号392030100100448434,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专户余额0万元,用于超额募集资金存储 [6] - 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设账号12510078801900003711,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专户余额0万元,用于超额募集资金存储 [10] - 在珠海华润银行开设账号2621126800200002,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专户余额0万元,用于超额募集资金存储 [14]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仅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10][14] - 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但存单不得质押 [6][11][15] - 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每半年度现场调查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7][11][16]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及保荐机构出具专户对账单 [8][12][17]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8][12][1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