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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人民币8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2] - 担保合同签署于2025年11月11日,主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5月20日,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已批准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审议[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3] - 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2][5][6]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1.30亿元及美元37.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2.29%[7][8] - 上述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4.83亿元及美元13.51亿元,占净资产的46.43%[8] - 担保对象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公司无逾期担保及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