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晚间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50018号)[1]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公司表示目前日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1] 公司过往信息披露问题及监管记录 - 前期于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子公司存在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固定资产的情况,导致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1] - 这是公司近五年来第二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 - 此前在2021年5月,公司因对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以及2020年三季报的营收、净利润进行虚假记载,被浙江证监局罚款100万元,相关高管也被处以警告及罚款[1]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嘉澳环保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2]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5年6月23日之前买入嘉澳环保(603822),且在2025年6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嘉澳环保的亏损投资者[2] - 初步索赔范围:上市后到2025年6月23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5年6月24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3] - 索赔所需材料包括:买卖嘉澳环保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3][4] - 律师声明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