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投资决策概述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亿元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国茂控股有限公司 [1]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5][9] 交易结构与财务细节 - 公司出资人民币20亿元,持股比例为15.38%,标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亿元 [5][12] - 出资将采用分期支付方式,计划于2025年和2026年分别出资10亿元 [12] - 本次交易与过去12个月同一关联人的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4.8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6][9] 投资标的业务范围 - 上海国茂控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自有资金投资活动、创业投资、供应链管理服务、港口经营、信息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 [12] - 标的公司设立股东会和董事会,董事会拟由7至13名董事组成 [12] 战略意图与行业影响 - 投资旨在更好地发挥公司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重要主体的作用和资源优势 [7] - 有利于依托公司公共码头资源优势和物流供应链体系,提升上海港作为国际航运枢纽的作用,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15] - 预期可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港口物流服务水平 [15] 交易性质与合规性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绩短期内不会受到直接影响 [6][9] - 交易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2][17] - 交易各方均以现金出资,权利义务对等,定价遵循平等互利原则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