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股抵债及战略合作 - 公司拟通过司法程序接受富康矿业持有的青海锦泰15%股权,以抵偿债务本金人民币3.545亿元及违约金、交易费用等[25][27] - 该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4.21亿元,公司将以第二次流拍价格4.32亿元作为抵债价格,预计将增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28][54] - 青海锦泰截至2025年6月底共有未偿付借款13.8亿元,且全部为逾期借款[28][48] - 公司已与青海锦泰现有股东富康矿业、李世文及潜在股东青海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签署战略合作方案,各方将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时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计划总委托投票权比例不超过56%[29][5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4][60][70] - 变更原因为原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已连续服务五年,为保持审计独立性而进行轮换[60][72] -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2,253.4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63]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股抵债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6][7][13]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会议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