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上市失败的关键因素,触碰到上市的三条警戒线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上市失败的主要原因包括实际控制人控制多家公司时触碰了同业竞争(红线)、关联交易(黄线)和人员兼职(白线)这三条警示线 [1] 同业竞争(红线) - 同业竞争是上市的红线,绝对禁止,规定要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 - 即使是不经营的空壳公司,只要存在同业竞争也不被允许,例如常友科技因创始人购买的公司与自身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导致空壳公司停业七年未注销而影响上市 [3] - 处理同业竞争问题耗时漫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常友科技花费两年时间注销空壳公司后成功上市,而菲鹏生物虽耗时一年多通过交易所审核,但因后续股权官司耗时两年半导致外部环境变化,最终撤回申请上市失败 [4] - 对于不经营的空壳公司应尽早注销,在经营的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问题需及早处理,以免影响未来上市进程 [5] 关联交易(黄线) - 关联交易是上市的黄线,不被完全禁止但必须满足价格公允和程序合规两大要求 [6] - 关联交易价格必须公允,不能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况,例如公司向实控人控制的其他公司销售产品,价格不能高于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 [6] - 美埃科技案例显示,其与实控人创办的天加环境存在关联交易,天加环境年采购金额2500万元,是美埃科技前五大客户之一,上市申请因此被问询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6][7] - 美埃科技因与天加环境客户重叠、关系复杂等问题被质疑独立性,经历三轮问询后首次上会被暂缓,共回复六轮问询,历时两年才最终在2022年11月18日成功上市 [8] - 关联交易程序必须合规,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否则即使后续补办手续也可能导致上市失败,例如重塑能源因关联交易未履行内部程序受到监管警示并上市失败 [9][10] 人员兼职(白线) - 实控人若担任公司CEO、总经理等高级管理职务,则不能在其他公司兼任高管,否则可能影响人员独立性进而影响上市 [11][12] - 人员独立性的要求不仅针对实控人,也适用于公司高管,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处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13] - 限制兼职的目的是避免高管为实控人或其他关联方利益而损害拟上市公司的利益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