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完成近4亿元股份回购 累计回购389.45万股用于核心团队激励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于2024年11月启动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25年11月15日公告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1] - 回购方案经2024年11月1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 - 方案设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0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回购执行详情 - 回购实施期限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13日,累计回购股份3,894,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2] -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00元/股 [2] - 合计成交金额为399,999,400.76元(含交易费用),接近4亿元,达到方案设定的资金总额下限 [2][3] - 实际执行情况在价格、资金来源、金额、方式及期限等方面均与原方案高度一致,无差异 [3] 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 - 回购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为407,937,529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 -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结果公告期间,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4]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 本次回购的3,894,517股股份将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 [5] - 该部分股份将专项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5] - 若在回购完成公告后三年内未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5]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完成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由8,322,961股(占比2.04%)增加至12,217,478股(占比3.00%) [5]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由399,614,568股(占比97.96%)减少至395,720,051股(占比97.00%) [5] - 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