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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之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司因与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 限公司、刘伟权、叶庆清、黄浪涛、兴宁市汉基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誉兴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的民事监督申请。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法律监督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433,624,807.88元以及截至2022年11月28日的利息91,538,479.86元(包括逾期利息), 并支付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 自2022年11月29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的监督申请能否获得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 察院的支持,尚不确定。暂无法判断本次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监督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的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5-07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之 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