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晨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七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0月13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77元/股的130%(即16.601元/股),触发了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5][9]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行使提前赎回权的议案,决定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可转债全部赎回 [5] - 赎回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7] 关键时间节点 - 晨丰转债的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17日 [2][6][16] - 晨丰转债的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1月20日 [3][6][16]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1月21日,可转债自同日起摘牌 [6][9][15][17] 赎回价格与计算 - 本次赎回价格为100.6164元/张,由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6164元构成 [4][10][13]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基于票面总金额100元、票面利率2.5%及计息天数90天(自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8月23日起至赎回日2025年11月21日止) [12][13] 投资者操作与影响 - 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前可选择卖出可转债,或在最后转股日前按12.77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4][16] - 未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100.6164元/张与2025年11月14日收盘价155.357元/张存在较大差异 [4][20] -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可转债将全部被冻结并停止交易和转股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