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重整情况概述 - 2025年1月17日,债权人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2] - 2025年1月26日,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对前述两家股东的重整申请 [2] - 2025年4月8日,南京中院裁定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 - 2025年9月12日,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需分组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2] 股东基本情况 -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为171,42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马晓咏 [3] - 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4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近东 [6] - 两家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家用电器制造销售、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商品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 [4][5][6] 公司及子公司债权情况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拥有应收款项 [7] - 截至公告披露日,管理人已确认的债权金额为60,474.66万元,债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 [7] - 该债权将按照重整计划草案中的普通债权受偿方案予以受偿 [7]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对股东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议案 [7][13] 股东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5%,两家公司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8] - 股东重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全国苏宁家电3C门店、百货门店、电商、政企等业务及相关物流售后服务均由苏宁易购开设与经营,股东不经营同类业务 [8] - 公司在资金、资产、财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完全保持独立,股东重整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8] 重整计划草案后续程序 - 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需满足两个条件:各表决组有过半数债权人同意且其代表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需由享有表决权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出资人同意 [9] - 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或被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9] - 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生效,公司将按法院裁定批准生效的受偿方案予以受偿 [8]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对股东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