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合同虚增营收!任子行信披虚假遭处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公司因通过子公司签订无实质合同虚增营收利润及信息披露虚假被处罚[1] - 公司被深圳证监局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1] 处罚涉及人员及金额 - 时任董事长景晓军被罚款250万元[1] - 副总经理林飞被罚款250万元[1] - 财务总监李志强被罚款100万元[1] - 北京亚鸿财务经理马萍被罚款100万元[1] 违法事实详情 - 违法行为发生于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公司收购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后[1] - 自2018年起北京亚鸿作为联合体中标创新项目并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作为资金通道[1] - 该行为导致任子行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1] 虚假记载文件范围 - 公司2020年至2022年相关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2023年2月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虚假营收数据[1] - 公司已于2023年4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1] 案件调查时间线 -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8月9日对公司立案调查[1] - 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