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30日至1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43元/股)的130%(即7.06元/股),触发了“旗滨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6][8][10]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 [6] 关键时间节点 - “旗滨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7日,截至2025年11月17日收市后仅剩8个交易日 [3][7][18] - “旗滨转债”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2日,截至2025年11月17日收市后仅剩11个交易日 [4][7][18]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日 [7][11][17] - 自2025年12月3日起,“旗滨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5][7][19] 赎回价格与税务处理 - 赎回价格定为101.1737元/张,其中包含债券面值100元及当期应计利息1.1737元/张 [5][12][13]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票面利率1.8%和计息天数238天(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12月3日)计算得出 [12][13] - 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9390元/张(税率为利息额的20%),居民企业投资者税前派发101.1737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在政策期内暂免征税,亦按101.1737元/张派发 [13][14] 市场情况与持有人操作 - 截至2025年11月17日,“旗滨转债”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21.527元/张,与赎回价格101.1737元/张存在较大差异 [21] - 持有人需在最后交易日(11月27日)前卖出,或在最后转股日(12月2日)前按5.43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否则将按赎回价被强制赎回 [5][2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旗滨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