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分立前,普奥达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人民币,股东郑耀、马敏、辜长明和汪方华分别持有32%、 28%、22%和18%的股权;本次分立后,存续公司普奥达注册资本变更为984万元人民币,峰华菁注册资 本为216万元人民币,存续公司、峰华菁的股东和股东结构与分立前普奥达的股东和股东结构保持一 致。详细股权结构如下表: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公告编号:2025-067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安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青岛 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奥达")通知,普奥达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以存续分立的 方式,分立为普奥达(存续公司)和青岛峰华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华菁")。 一、分立情况 (一)股东分立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股 ■ (二)分立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