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10月13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77元/股的130%(即16.601元/股),触发“晨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5][9] -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晨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 [5] - 赎回条件成就后,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5][7] 关键时间节点 - “晨丰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17日,自2025年11月18日起停止交易 [2][16]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1月20日,赎回登记日同为2025年11月20日 [3][6][9]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1月21日,可转债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6][15][17] 赎回价格与计算 - 本次赎回价格确定为100.6164元/张,其中包含债券面值100元及当期应计利息0.6164元 [4][10][13]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公式IA=B×i×t/365计算,计息天数为90天(自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11月21日),票面利率为2.5% [12][13] - 截至2025年11月17日,可转债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53.032元/张,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20] 投资者操作选项与税务说明 - 投资者在最后转股日前可选择按照12.77元/股的转股价格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4] - 未实施转股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赎回款将根据投资者类型进行税务处理 [18][19] - 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需缴纳20%利息所得税,实际税后赎回金额为100.4931元/张;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18][19]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晨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八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