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 公司收到债权人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及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债权人以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 [2] - 公司已收到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的通知,并收到法院决定书,依法指定华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4] - 法院受理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间签署的协议存在被终止、解除、撤销等风险,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7] 预重整债权申报安排 -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规定开展预重整工作,并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13] - 债权人需在2025年12月18日(含当日)前,根据《债权申报指引》通过“网络申报+纸质邮寄”形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14][15] -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的债权审查结论继续有效 [16]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82亿元,同比下降72.09% [3][10][20]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29亿元 [3][10][2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7.3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6.44%,较上年度末增加2.76个百分点 [3][10][20] 后续程序及潜在影响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该申请能否被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7][18] - 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8][19] - 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9][2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