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地点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全体7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6]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共计11项子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4][5][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通过 [6] - 所有议案均无否决议案,且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2][6] 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书仪、梁淑莹见证 [7]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