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远达环保341,533,30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中国电力行使 此举旨在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并提高上市公司决策效率 [1] - 表决权委托完成后 中国电力在远达环保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55.13%提升至62.93% 控制权得到进一步增强 [1] -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电力 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家电投集团 本次变动不涉及控制权变更 亦不影响上市地位 [2] 权益变动细节 - 委托方与受托方:国家电投集团将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中国电力行使 [1] - 委托股份数量:涉及股份341,533,307股 [1] - 委托权利范围:除收益权、处置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包括表决权在内的其他股东权利 [1] 变动前后股权结构对比 - 变动前持股:中国电力直接持有2,016,793,893股 通过全资子公司广西公司间接持有398,167,938股 合计持有2,414,961,831股 占总股本55.13% [1] - 变动前表决权:直接和间接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414,961,831股 比例为55.13% [1] - 变动后持股:中国电力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未变 仍为2,414,961,831股 [1] - 变动后表决权:直接和间接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增加至2,756,495,138股 拥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增加至62.93% [1] - 表决权增幅: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增加341,533,307股 对应表决权比例提升7.80个百分点 [1] 公司控制权情况 - 变动前: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力 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投集团 [2] - 变动后: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电力 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家电投集团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 - 上市条件: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 [2]
远达环保(600292.SH):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