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集团控股:深圳鼎新未偿还贷款本金总金额约1680万元
贷款协议与偿还情况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宜升(天津)作为贷款人于2022年12月26日与借款人深圳鼎新订立贷款协议授出本金为人民币19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两年 [1] - 借款人在贷款协议日期支付了第一笔利息人民币190万元并于2023年12月1日支付了人民币105万元作为部分本金及利息偿还 [1] - 2024年4月1日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债务抵销协议协定贷款本金人民币143万元用于抵销贷款人结欠借款人的相应金额 [1] - 截至公告日期贷款项下未偿还本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80万元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偿还贷款本金 [1] 贷款追收与资产减值 - 公司定期监察贷款状况为保障资产持续跟进回收事宜包括与借款人协商并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3月及2025年6月发出催款函采取追收行动 [2] - 鉴于贷款状况公司已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中就贷款全数确认减值 [2] - 公司将继续尽最大努力追收贷款并已委聘中国律师进行公开查询以查明借款人及其股东在中国境内的资产以期收回贷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