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优先股(宁行优01)股息率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宁波银行调整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宁行优01"第三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至3.25% [1][2] 票面股息率调整背景 - "宁行优01"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每五年为一个计息周期 [1] - 第二个计息周期将于2025年11月16日届满,故调整确定第三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 [1] 票面股息率确定机制 - 票面股息率由基准利率加固定溢价得出 [1] - 当期基准利率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五年期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为1.59% [1] - 固定溢价在发行时已确定为1.66%,且不再调整 [1] 调整后具体条款 - 自2025年11月17日起,"宁行优01"第三个计息周期的基准利率为1.59%,固定溢价为1.66%,票面股息率为3.25% [2] - 股息每会计年度支付一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