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由董事长杨杰先生主持,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其中6人出席,董事范安胜、钟瑞林、刘子龙因工作原因缺席 [1] - 董事会秘书柯昌波先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购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获得通过 [2] -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获得通过 [2]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获得通过 [2] - 所有议案均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的陆丽梅律师和陈华键律师见证 [4]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