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基本情况 -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3][7]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2][22] - 会议由董事闻明先生主持,因董事长王伟华因工作安排无法现场出席 [3] -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22]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6,143,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97% [5][24]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11人,代表股份60,204,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88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213人,代表股份15,938,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10% [6][22][24] - 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2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554,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90% [24] 提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75,637,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61% [8][27] - 该议案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9,049,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49% [8][28]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全部六项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8][29] - 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份75,640,0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9%,获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10][29] - 各项子议案的整体同意率均超过99.28%,中小股东对各子议案的同意率均超过97.19% [8][9][11][12][13][14][15][16][17][18][29][30][31][32][33][34][35][36][37][38][39][41] 法律意见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9][21] -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19][27][4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