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诉讼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作为一审原告 与被告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炭销售有限公司 陈玉芳 朱思利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 - 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微山湖大运需返还公司预付款141,139,732.27元及相应利息 [2] - 一审案件受理费1,668,182元 由公司及子公司负担904,958元 被告微山湖大运负担768,224元 [2][3] 诉讼最新进展 - 因不服一审判决 公司 子公司及被告微山湖大运均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结果为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5] - 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622,615元 由公司及子公司负担875,116元 由微山湖大运负担747,499元 [6] 诉讼结果与财务影响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上诉人之一 涉案总金额为319,942,966.81元 [6] - 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对案涉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7] - 预计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