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 自然人股东李劲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 [2] - 本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775,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 [2] - 李劲与一致行动人上海普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26,700股,占总股本的5.46% [2] 股东身份及控制权影响 - 李劲及上海普纲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按5%以上大股东履行披露义务 [2] - 该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3] - 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3] 股份冻结原因及背景 - 股份冻结源于合同纠纷案件,由苏州金冶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 - 冻结执行机构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 截至2025年11月18日,股东尚未收到关于此次股份冻结的正式通知文书,案件具体情况需进一步核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