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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概况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主持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重要议案,包括一项关联交易议案和两项重大投资项目议案 [1][5][6] 对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的增资 -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定向发行方案,向其现有股东发行数量不超过2,668.00万股的普通股股票 [1] - 发行价格按照金龙稀土2024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1.50元/股确定,预计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10] - 金龙稀土全体股东均按各自的原持股比例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公司认购金额为2,609.304万元,关联方冶控基金、创合鑫材、嘉泰绿能分别认购220.11万元、80.04万元、80.04万元 [1][10]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持有金龙稀土的股份数将增加,但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是其控股股东 [1][29] - 该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1][30] 氢能材料及功能材料投资项目 - 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3,688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氢能材料及7,000吨功能材料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11万元 [5] - 该项目预计于2028年1月投产,旨在提升公司在高端功能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同时推动氢能业务产业化 [5] 高性能电池材料投资项目 -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沧海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并由新设公司投资152,500万元建设年产50,000吨高性能电池材料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7,525万元 [6] - 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项目预计于2029年底完成项目建设,旨在完善公司在高性能电池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增强行业综合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 [6]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关于向金龙稀土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1] - 该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2] -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该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4][34] -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