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2][3]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 - 以剔除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4,000股后的总股本576,373,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8,186,500元(含税)[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7,808,186.90元[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5,411,510.5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3]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安排 - 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2]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3] 决策程序与授权依据 -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方案[5]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授权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