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变更停滞遭问询 卫光生物回复

控制权变更事项 - 控制权变更计划源于2023年6月深圳市与国药集团的央地战略合作 控股股东光明区国资局与中国生物签署《合作协议》 计划按49:51股权比例设立合资公司 以实现国药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1] - 控制权变更前置条件包括签署补充协议、无偿划转协议、完成合资公司注册、通过国资审批及反垄断审查等关键环节 但截至目前所有协议均未签署 合资公司尚未成立 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启动[1] - 交易因涉及多方利益协调 协商过程复杂而陷入停滞 后续能否推进存在不确定性[1] 发行审核期间的安排 - 为保障发行期间控制权稳定 光明区国资局与中国生物已共同承诺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或终止前 不会单独或联合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 该承诺具有法定约束力[1] - 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安排 国药集团及其关联方未表达任何认购意向也未签署相关协议 光明区国资局亦明确不参与本次认购[1] 未来控制权变更的影响 - 公司明确本次发行期间无控制权变更可能[2] - 即便后续推进控制权变更 国药集团相关主体已承诺不会调整本次募投项目 将维护公司在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独立决策权限[2] - 承诺确保控制权变更不会对现有业务运营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