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收到天津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监管措施 - 天津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1] - 公司董事潘峰、徐本友、潘淇靖、纪滋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1] 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存在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缺陷 [1] - 公司未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1] 具体违规行为 - 2022年9月至2025年3月期间通过职工个人银行卡代收付相关款项 [1] - 2022年及2023年签订不真实业务合同并发生资金收支往来,但未确认收入及成本 [1] - 个别委外研发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存在提前支付款项的情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