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子公司起诉吉林天茂 追讨6.27亿元资金占用及相关损失
诉讼基本情况 - 原告为华发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珠海华卓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为吉林天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为项目公司珠海华茂天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目标公司珠海华茂金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 - 案件由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5)粤04民初609号,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2] - 珠海华卓于2025年11月11日提起诉讼,并于11月18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 案件背景与诉讼请求 - 诉讼源于双方股东按50%:50%股权比例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公司,目标公司100%持股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华茂天城国际半岛花园项目" [3] -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股东可按持股比例调用项目公司盈余资金,但需在项目公司提出归还请求时按时返还 [3] - 吉林天茂未按项目公司多次发函要求返还资金,累计应返还金额达6.27亿元 [3] - 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吉林天茂向项目公司返还占用资金6.27亿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赔偿律师费损失93万元,并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 [3] 诉讼金额与公司其他诉讼 - 本次诉讼涉案总金额为6.2793亿元,包含本金及律师费等 [1] -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其他存续诉讼案件总金额为17.4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82% [4] - 其他诉讼主要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类型 [4] 案件进展及影响 -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1][4] - 公司表示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