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拟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章节 强化控股股东义务与股东权利保护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其职能由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等机构承接,例如股东书面请求提起诉讼和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体由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保障监督职能的专业性与独立性[2] - 治理架构进一步聚焦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的整合[2] 法定代表人管理机制完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3] - 公司需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避免权责真空,保障运营连续性[3] 股东权利保护强化 - 股东权利扩展,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保障知情权[4]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未达法定要求等[4] - 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强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其所持或实际支配的公司股票时,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5] - 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强令公司为其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担保[5] - 若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需与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5] 董事会职权与决策程序优化 - 董事长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30万元以内关联交易,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300万元以内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6] - 超出该标准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6]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需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确保决策独立性与客观性[7] 章程修订背景与后续程序 - 修订旨在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提升决策效率[1][8]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1][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1月)》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8]